中国很多企业或多或少地遭遇到自己的品牌在海外被抢注的情况,东南亚因为毗邻中国抢注的可能性大,但是南美抢注的风潮也在悄然兴起应特别注意:
一是“注册为先”的原则,南美这些国家,还有很多国际市场都是谁先注册先有效原则的,如果中国企业有出口南美等地的计划最好先行去这些地区注册其商标,为自己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是要运用“安第斯共同体”的特殊制度保护商标权,在这个共同体内商标权利人可以基于其在安第斯成员国中任何一国的在先权利、来主张自己在其他成员国的权利。比如:比如一中国于2001年在秘鲁获得了商标注册,2008年发现有人在 哥伦比亚抢注了其商标,虽然该中国企业没有在哥伦比亚申请过商标注册,但是可以基于其在2001年在秘鲁的注册来对抗哥伦比亚的抢注行为。
三是注意南美“现公告后异议”的制度,南美国家商标注册流程都采用“形式审查---公告(异议期)----实质审查”程序,公告期提前主要目的是将商标监测的责任转交给商标权利人然商标纠纷能在实质审查前解决以减少审查员实质审查的压力。
申请人提交商标申请后大约1个多月就能获得商标公告,虽然法律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在公告期内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但公告期非常短往往使很多中国企业错失提交异议的机会,再加上审查不严很多中国企业的注册商标权利在南美受到侵害,因此我们呼吁中国企业在南美加强检测的力度和组织机构建设、来保护我们的商标知识产权。 |